|
湖北省汉楚澳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
联系人:吴德华 先生 (销售) |
|
电 话:0710-6881777 |
|
手 机:18986387288 |
|
|
|
|
|
泡沫产生器 |
一.简介
泡沫产生器,又称空气泡沫产生器、泡沫发生器、泡沫产生器,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油罐上,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。当泡沫消防车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,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,形成空气泡沫,扑灭油类火灾。
供货时其喷管组只包括法兰、垫片、紧固件等,而喷管、弯头由用户自购并自行加工配制成喷管组。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,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。安装时罩板朝下,不宜侧装。用于外浮顶储罐时,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。
安装产生器时在储罐壁的开孔,应保证储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够的空间,储存液体的液面要低于产生器进口,应在储存液面线以下,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,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。
泡沫产生器一般有四种型号:PC-4,PC-8,PC-16,PC-24。
使用说明
1、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.5Mpa,也可以在0.3—0.5Mpa压力范围内使用,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。
2、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、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。
3、本产生器配有3%型和6%型普通空气泡沫液。
4、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,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。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,混合液流压力在0.1—0.2Mpa时即可冲碎。易碎裂痕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。
5、导板安装在贮罐内壁上,保证泡沫罐壁淌下、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,以提高灭火效果。
6、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管孔径不得小于D所规定的尺寸
二.性能参数
型号 额定进口压力(MPa) 额定混合液量(L/s) 发泡倍数 特性系数K值
PC4 0.5 4 6 5.75
PC8 8 11.5
PC16 16 23.0
PC24 24 34.5
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是P:0.3~0.5MPa
混合液流量Q: Q=K·√P(Q:L/s、P:MPa)
产生器适合配用: 3%和6%各种类型泡沫液 |
|
|